目的正當性 VS. 手段必要性 管教必須是「目的正當性」及「手段必要性」, 手段能達到目的。 但手段還必須有4個前提, 分別是: 「正面的理由」、 「直接的理由」、 「有效的理由」、 「實用的理由」, 在不傷害學生的原則下, 符合上述4項理由, 「那就同意正當的管教」。 小時候, 老師教我待人要有禮貌、 要謙卑、 要與人和善、 做事要認真負責、 要懂得感恩、、、, 老師對我的諄諄教誨, 我一字一句的印在腦海。 長大後, 「老師」成為過街老鼠, 自己當了老師還不敢跟人說自己是老師。 媒體的操弄、 政治的角力, 烏煙瘴氣的台灣, 你可曾想過, 這樣打擊老師, 污衊老師, 我們的教育該如何繼續下去? 我對台灣仍然抱著希望, 對於教育仍然抱著百分百的熱忱, 不管別人怎麼打擊老師, 回到教室, 我仍然要教我的孩子, 要謙卑、 要尊重!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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