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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您所不知道的-房屋的紅黃標?昨天我有點嚇一跳,公司剛接回來一間大樓房子賣掉了,是屋主自行成交,無透過仲介專員買賣。? 據悉,這位屋主先前選擇自行賣屋方式, 在網路各大賣屋平台,已經賣了好一陣子…都沒有賣出去。後來,偉彰公司的其他同事也去找了屋主,希望能替他賣房子,給公司簽『一般委託契約』來替他賣屋,多一個成交的機會!結果,這位屋主近日把它的房屋順利賣掉了,是無透過仲介來成交的,我們也恭喜他!嚇一跳的原因,是替買了這個房子的買方擔心!原因是,這個大樓是『黃標建物』。買方竟然買下這間房子,我心中不免想…買方有無被告知這棟房子是危險建築?買方是否在知情的情況下依舊願意買呢?諸多的臆測…?有時人性的心理都一樣,我今日如果沒有來到這個行業,我或許也會掉入這樣的陷阱!『在無論是買屋、賣屋的過程,如果可以透過自行私底下成交,而不要透過仲介公司,一般人及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我可以省下服務費!』針對買方,這個是十足強烈的誘因;針對賣方,有可能是在規避房屋有瑕疵下把屋子賣掉的管道。所以有這樣想法的買方,殊不知道已經危機上門…往往省了小錢,要花大錢了!甚至賠上精神、性命都有可能…?此次這間黃標屋賣掉了,這位買方以為省下一筆透過仲介的費用,但他不知道他買的是有問題的房屋,爾後住進去的時日,才來發現這個屋子有問題!該找誰呢?屋主也不會跟您簽『屋況契約書』和一些擔保服務…像這樣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有些有透過仲介專員來買屋賣屋的,都履上新聞有糾紛了(註1),更何況是一般的私底下成交呢?(註2)?房屋漏水、壁癌、凶宅、事故、危險建物都能賣;也有人無所謂,而會買。重點是有沒有值得得信任的房屋仲介來跟你講,告知和提醒你這間屋子到底能不能買!瑕疵屋要怎麼賣,有誰會買...進而透過簽約的過程,保障您的權益。房屋買賣,不管是屋主或買方,付給房仲專員所謂的服務費,內容包括很多...房屋廣告、招攬客戶、帶客看屋、議價斡旋、締結契約、見證契約等繁瑣內容,還有後續事項協調處理…不是簽完約,收完服務費,仲介就沒事了呀…想要買房子的朋友千萬別掉入自己找屋主買會比較便宜,能省服務費的迷思啊…況且現在房屋仲介很辛苦,服務費其實都是彈性的、可談的!買了上千萬的房子,仲介公司能給你的保障已經遠超過數十萬!?註1:新聞的案例中,有許多房屋糾紛是仲介無告知、有意隱瞞房屋瑕 疵,成交後,買方因此揭露提告。但也有特殊的,屋況書中與實際屋況不符合、有爭議(有認知上的不同、各說各話),買方告了仲介,這時屋主也避免不了責任。註2:私下成交就是無透過房屋仲介,買方和賣方自行成交,不需要簽什麼白紙黑字等責任文件,成交了就是成交了。日後當房屋有問題,可能將面臨求償無門的窘境。最後,以下是我在網路上,找到可以說明什麼是〝黃標、紅標建物〞的資 料趕緊提供給想要買房子的朋友參考︰震災後建築物危險分級及其使用評估標準內政部85.2.5台(85)內營字第八五七二二0二號(函)一、震災後評定建築物之損害程度及其使用等級依本評估基準辦理。二、震災後直轄市、(縣)(市)政府工務局或建設局編組訓練之評估人員應迅即進行第一階段評估,並就該棟建築物以目視方式、就結構體、墜落物、傾倒物依第一階段損害評估表(如表一),評其損害程度為安全、需注意或危險等級,分別貼上綠色、黃色或紅色標誌(如圖一)。經評定為需注意或危險者,應暫時停止使用該建築物,並進行第二階段評估。評估人員應依第一階段評定結果,就各行政區域填具建築物初步損害程度狀況統計表(如表二)。三、第二階段評估由評估人員依左列規定為之。(一)依建築物結構損害程度逐項調查填寫建築物第二階段損害評估表(如表三)。損害程度損害狀況輕微裂痕。有明顯之裂痕。混凝土開始剝落。大的裂痕產生、混凝土嚴重剝落、鋼筋外露。開口部變形,鋼筋挫屈破斷,柱產生變形,地板下陷。(二)依前款表格調查結果評定建築物之危險程度方式如左:1.建築物結構體部份(1)受災程度等級總數統計為丙級一個以上或乙級二個以上者,評定為危險建築物,禁止使用,並貼紅色標誌。(2)受災程度等級總數統計為乙級一個且無丙級者,評定為需注意建築物,並貼黃色標誌。(3)受災程度等級總數皆為甲級者,評定為安全建築物,並貼綠色標誌。2.建築物非結構體部份門、窗、附屬等,依目視評定為安全、需注意或危險等級,分別貼上綠色、黃色或紅色標誌。紅色(危險)標示?黃色(須注意)標示?綠色(安全)標示四、直轄市、(縣)(市)政府工務局或建設局應建立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評估人員名冊並編組訓練熟悉評估作業。五、震災發生後,透過大眾傳播媒體,評估人員應儘速向指定地點報到,參與評估作業。第一階段鑑定評估第一階段鑑定評估將建築物依狀況區分為危險,須注意,安全等級,並以紅色,黃色,綠色標示紅色(危險)標示?黃色(須注意)標示?綠色(安全)標示再進行第二階段鑑定房屋買賣震候群瑕疵屋誰承擔 以‘點交’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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